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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建立会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05 15:52:23

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建立会长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泰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级高成长企业服务示范园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各区市商会以及会员企业的联系与沟通,整合资源,取长补短,推进地方经济协同发展。经研究秘书处研究并报主管部门领导同意,自20167月起实行《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会长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整合为中心,以服务为目的”的工作方针,加强区市商会及企业间的合作、交流、互动,创建国家级成长企业服务示范园区服务工作体系,建立一个全市协作、优势互补、凝聚合力、共同提高的会长企业联盟。以目标一致、运转协调、服务高效地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合作的顺利推进,以自愿参与、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的宗旨谋求会员企业的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创美好未来。

二、联席会议单位:

1、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市主管部门领导;

2、各乡镇(园区)常务副会长单位(每乡镇限1名);

3、各乡镇(园区)副会长单位(每乡镇限2名);

4、其他经秘书处特邀参加的贵宾单位。

三、联席会议事项:

1、会议组织:泰州市中小企业秘书处。

2、参会单位:主管领导、各区市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等。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期,由秘书处决定召开,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4、会议内容: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研究工作,建立联盟,搭建平台,合作发展。通过联席会议平台,促进协会会员单位间开展多方面的商务合作。

5、会议议题:由秘书处牵头确定;各相关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6、会议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准时参加会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四、相关单位职责: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会务前期准备;

2、负责制定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3、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或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二)参会单位职责:

1、准时参加联席会议;

2、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秘书处备案;

3、认真按会长联席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按期落实;

4、负责完成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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