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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会长轮值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01 11:18:39

为有效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协会会长、副会长共同参与协会管理的作用,激发班子成员智慧和力量增强协会发展的活力,特制定本会长轮值制度。

一、轮值会长资格

轮值会长由会长、副会长循环轮流担任每月循环

二、轮值会长工作职责 

1轮值会长在轮值期间应按照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协助会长主持协会各项工作。

2、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轮值期内的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轮值会长每不少于 1 (每次半天)协会办公室,处理协会事务并指导和督促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3轮值会长在轮值期内应积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 开展会员走访调研活动。由轮值会长牵头班子成员和秘书处,走访属地乡镇园区或者邻近镇街园区会员单位,按照每两周调研一个乡镇园区的计划,每乡镇调研10家以上。加强与会员企业联系,及时为会员解决困难和需求

2)组织会员活动。轮值会长在轮值期间,会同秘书处组织开展会员活动,如论坛、讲座,商务考察、联谊交流、主题教育、公益慈善、文娱活动

3)代表协会出席有关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邀请参加的各项会议。

4)接待有关政府领导来访、招商引资等公共事务。

4、轮值会长在轮值期间遇到决策问题需讨论研究时,及时与秘书处联系,提交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会长汇报轮值期间所开展的工作情况。

5、协助会长处理本协会重大的事件和应急突发事件。轮值期间发生的事件,原则上由轮值会长进行处理,在轮值期间无法处理完成的,轮值会长有义务配合协助下一期轮值会长做好后工作

6、本制度经协会二届五次理事会2023年8月1日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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