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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定


“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分支机构

发布日期:2023-09-22 10:34:35

 泰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分支机构

协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需要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本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专家委员会

协会设立专家委员会,与中国工业合作协会、院士智谷等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分享该院集聚的国家级智库专家资源,同时集聚整合与协会长期合作交流的专家团队,共同为会员企业提供从企业诊断、能力提升、项目扶持、标准体系、资本赋能等多个维度的高规格加速培育服务,助力专精特新企业迈向国家级“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有效支撑协会各项工作及服务的快速发展。具体分为四大类:

(一)政策委员会

协会设立6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科技人才专委会、产业创新专委会、知识产权专委会、金融财税专委会、管理咨询专委会、法律服务专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调整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各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由秘书处从各相关单位、院校、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人员中遴选推荐,理事会审议并聘任,任期2年。

专业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本专委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副主任协助配合。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任期内未能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发挥专委会作用,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调整。如需主动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 

第十五条   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以专精特新企业能力提升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类讲座、论坛、研讨会、企业沙龙、示范企业标杆行等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为会员单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优质服务,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对接联系智库专家资源;

(四)为协会发展提供专业性建议和支持;

(五)完成理事会交办任务,配合秘书处开展各项工作;

(六)按年度向协会理事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如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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